所有进入卢森堡市场的公司都需要为每位国际员工申请工作签证。如果您尚未在该国设立企业,则还需要组建法人实体,设置工资单并完成其他任务,然后才能获得卢森堡工作签证。这个过程可能既耗时又昂贵,特别是对于不熟悉卢森堡法律法规的公司而言。

卢森堡的工作签证类型

欧盟(EU)公民以及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居民在卢森堡生活或工作无需工作许可。请注意,如果这些国家的居民计划在卢森堡逗留超过90 天,则必须获得登记证书(attestation d'enregistrement)。在长期许可证和纳税 ID 邮寄到之前,将向申请人发放临时居住证明。

相比之下,任何来自欧盟以外的第三国/地区国民都需要工作和居留许可才能在卢森堡合法工作。

卢森堡工作签证和许可证的种类包括

  • 短期停留(C):短期停留签证允许个人在申根地区持续或间断停留90 天。这种签证通常用于商务旅行、会议和探亲。
  • 长期居留签证(D):此签证适用于希望前往卢森堡工作、教育或与身为欧盟公民的家庭成员团聚超过3月的第三国/地区国民。 最常见的是受薪雇员、自营职业者、高素质雇员和学生。
  • 欧盟蓝卡:希望在卢森堡作为高素质员工工作超过3月的第三国/地区国民可以申请欧盟蓝卡。 此类工作许可证需要特殊程序并提供特定福利。

求职申请流程

求职申请流程因签证类型而异。 雇主可能需要在整个求职申请过程中提供支持,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代表雇员提出申请。

获得工作签证的第一步是通过移民局申请在国家/地区居留的临时授权( autorisation de séjour temporaire )。 求职申请必须在入境卢森堡之前提交并获得批准。 抵达后提交的求职申请不予受理。 一旦工人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批准,他们就可以向其居住国/地区的领事馆提交D类签证求职申请。

卢森堡按地区管理所有工作签证,因此员工必须在希望居住和工作的地点完成以下操作:

  • 向当地行政办公室提交一份声明,确认个人希望在该地区居住。必须在求职者抵达后的3工作日内完成。
  • 接受体检。
  • 从卢森堡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正式的求职申请表。

其他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员工还想带家属来卢森堡,则需要分别申请签证。根据家庭团聚计划,欧盟蓝卡持有者申请这些签证无需等待。其他签证持有者必须在家庭成员抵达国家/地区之前为其申请文件。 12 个月的等待期后才有资格申请,而且他们必须证明自己在经济上能够维持家庭生计并为其提供适当的住宿。

自2023起,具有家庭成员身份的人员无需单独办理工作许可证,一旦获得身份的正式确认并在市政厅登记,即可获得工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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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G-P不为该特定地点的工作签证或许可证办理提供担保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