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國家相比,申請丹麥工作簽證的過程相對快速、簡單。 然而,申請人仍需符合一系列要求,且雇主須瞭解獲得丹麥工作簽證的所有步驟。 由於該國有非常多的要求,獲得工作簽證可能會延遲。
丹麥的工作簽證類型
來自芬蘭、冰島、挪威和瑞典等北歐國家的公民無需獲得工作或居留許可,即可直接入境。但是,他們仍然需要直接聯繫當地市政當局的市民服務部門,才能獲得公民登記號碼(CPR 號碼)。如果家庭成員是北歐公民,他們也可以很方便地來丹麥。非北歐國家、歐盟或歐洲經濟區成員的家庭成員必須申請家庭團聚。
歐盟 (EU)、歐洲經濟區 (EEA) 和瑞士的公民在丹麥居住、工作或學習也不需要簽證。不過,他們仍需符合丹麥移民局和丹麥國際招募與融合署的移民規定。在進入丹麥後的3 個月內,他們必須申請註冊證書,這是一份證明歐盟公民有權在丹麥居住的文件。所有其他公民必須申請簽證,這將允許他們在該國停留90 天。任何希望逗留和工作更長時間的人都需要獲得居留和工作許可證才行。
儘管工作簽證種類繁多, 3最常見的包括快速通道計劃、工資限制計劃和正面名單。這些選項範圍最廣,還包括相應的簽證類型,例如研究簽證、薪資限額簽證等等。
獲得丹麥工作簽證的要求
非歐盟、歐洲經濟區 (EEA) 及瑞士國民將需要符合特定要求,並提供應徵程序所需的文件。
所需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 已付簽證費證明
- 護照所有頁面的複印件,包括空白頁以及封面和封底。
- 應徵者的授權書
- 僱傭合約或工作機會,包含有關薪水、工作說明和僱傭條款的資訊
- 聲明該工作職位已在 Jobnet 和 EURES 上公佈至少2 週(如適用)。
- 教育背景證明文件(如適用)
根據所申請的工作許可類型,可能需要申請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水。
應徵流程
員工可能會在線上申請丹麥工作簽證。他們可以從建立案件受理 ID 開始,並選擇最適合其工作情況的簽證。 某些類型的簽證需要完全由雇主透過授權書提交。當某人建立了案件受理 ID 之後,就必須在同一年支付簽證費。
接著,提交上述所需文件,以及工作簽證 應徵表格。 有2 常用表格 - AR1 線上表格和 AR6 線上表格。AR1 是由員工和雇主共同填寫的電子表格。AR6 完全由擁有授權書的雇主填寫。在線上申請後的14 天內,員工必須進行生物識別和拍照。如果應徵是親自到與丹麥有代表協定的國際化外交使團遞交,個人必須提交一張臉部照片,並出示有效的身份證,如果之後獲得居留許可,在進入丹麥之後,還要記錄其生物特徵。
員工可在1-3 個月內獲得應徵結果。 不過,有些類型的工作簽證,例如快速簽證,只需要大約30 到60 天。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有些員工可能希望他們的家人、配偶或伴侶一起到丹麥。他們可以透過家庭和配偶簽證申請家庭團聚。員工隨行家屬申請居留許可的正常處理時間為2 個月。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申請居留許可的預計最長處理時間為7 個月。政府可能會收取手續費,詳情請參閱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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