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的公司想要擴張時,您可能會對 Trinidad and Tobago 僱傭法有疑問。 在國外,僱用、薪資、福利和稅務等陌生的迷宮似乎令人望而生畏。G-P 可以提供幫助。

我們的全球專業雇主組織 (職業雇主組織) 服務可讓您使用我們的公司作為您的勞工雇主記錄。 當您使用我們的解決方案時,我們會將您當地的員工納入我們完全符合規定的薪資表中,讓您無需再進行設立子公司的繁瑣程序。我們也執行傳統人力資源部門的所有功能 - 我們可以處理入職、薪資和當地稅務法規的協商,讓您的千里達和多巴哥就業和運營活動更加簡化和成功。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是加勒比海上的一對島嶼,位於委內瑞拉海岸附近,是著名的熱帶度假天堂。但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開設公司的想法也很誘人。尤其是如果您已經擁有國際化顧客 -56% 的小型企業有,大型企業幾乎也一定有 - 擴展海外業務可能是一個有利可圖的選擇,尤其是到一個綠意盎然、海水湛藍的熱帶島嶼,在那裡您的工作滿足感可能會非常高。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穩定的民選政府,以及教育程度高、講英語的勞動力,使其成為做生意的絕佳地點。 該國的98.7% 識字率高,儘管義務教育在11 年後才結束,但仍有超過94% 的小學生升上中學。此外,該國亦擁有適合外資擴張的完善且可靠的金融體系。

該國大部分的經濟活動都仰賴能源,石油和天然氣約佔其國內生產毛額的40% ,以及其出口的80% 。 石油化學產業的擴張很容易在這裡蓬勃發展,但許多其他產業,從觀光業到科技業,也在這個國家蓬勃發展。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政府有意使國家經濟多樣化,並已將旅遊、科技、農業和航運等行業列為成長領域。

還在想擴展到千里達和多巴哥會如何?以下我們將討論一些主題,例如雇主必須知道的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勞工法、員工的常見福利、如何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成立公司,以及職業雇主組織服務如何提供協助。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僱傭合約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的規定,雇用合約可以是口頭或書面的,而且可以是明示的,明確列出所有的條款和條件,也可以是默示的。根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契約法,工人的僱用條款和條件可以包含在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個人契約中、工會與雇主協商的集體談判協定中、或立法中,就像國家的雇員一樣。 根據所有合約,目前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7.50 美元。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企業越來越多地採用定期合約,也就是有固定期限的合約,而不是過去常見的永久、無限期合約。越來越多的雇主希望能夠不費吹灰之力地變更他們的勞動力。

僱主與工人之間的保證談判或罷工都不受憲法保護。但是,《勞資關係法》(IRA) 確實對集體談判和罷工做出了規定。任何根據與雇主簽訂的合約工作的人 - 無論該合約是口頭或書面、明示或默示 - 都有權尋求 IRA 提供的福利和保護。

以下是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就業時可能簽訂的不同類型合約的概述:

  • 全職或長期合約: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全職或長期合約越來越少,因為企業越來越多地轉用非全職或定期合約。與許多其他國家一樣,在全職合約下,員工每週工作30 至40 小時,並享有雇主提供的福利。
  • 非全職合約: 各國對「非全職」的定義不盡相同,但聯合國一般將其定義為指 每週 工作時間少於30 至 小時40 。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非全職合約越來越普遍。在兼職合約下,居民的工作時數較少,通常在35 小時以下,但許多兼職工作只提供21 小時。兼職工作通常不提供福利,但越來越多的兼職工作會根據工作時數按比例提供福利。
  • 固定期限合約:固定期限合約的設計是在指定時間後結束。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一些雇主試圖聲稱,有限定期合約員工沒有資格享受某些福利 - 例如,《裁員和遣散福利法》規定的福利。10 在一宗著名的法院案件(Oilfields Workers' Trade Union and Schlumberger Trinidad Inc.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工業法院不同意,並判給工人福利。
  • 勞動契約:勞動契約通常是透過職業介紹所簽訂。 這種安排在雇主、員工和中介公司之間建立了一種三角關係,員工在從雇主的公司獲得報酬的同時,在法律上也受中介公司的約束。就法律而言,簽訂代理合約的員工通常被視為相關員工的雇主。
  • Freelance or 約聘人員協議:自由職業或約聘人員協議通常不提供員工福利,而且也讓員工更容易離職。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員工可能會對接受這類合約感到謹慎,而合約僱用也一直是該國抗議的議題,並要求勞工部長進行改革。然而,在某些工作領域中,它們通常提供的排班彈性會使其更具吸引力。
  • 臨時或零工時合約:在零工時合約中,雇主沒有必須提供給員工的最低工作時數,而員工也不一定要接受任何提供的工作。這些合約可能因其提供的彈性而吸引人,但卻可能讓員工的就業缺乏保障或穩定性,因而處於不利的地位。

千里達及托巴哥的工作時間

根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僱傭法,立法決定國家員工的規定工時。 對於私營部門的員工而言,集體協議可能會決定工作時間。

國際勞工組織報告指出,一般而言,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標準工作時間為8 a.m. 至4 p.m.。根據該國勞動和小型企業發展部的規定,標準工作日一般不應超過 8 小時,標準工作週不應超過40 小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节假日的薪资待遇开始发挥作用 - 加班的员工可获得加班费,在公共节假日工作的员工可获得双倍薪资。

在千里達及托巴哥度假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法定休假日包括假日。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法定假日如下,在這些假日,所有政府辦公室和大多數公司都不辦公:

  • 元旦 (一月1)
  • 靈性吶喊浸信會解放日(3月30日)
  • 耶穌受難日(日期不定)
  • 復活節星期一(時間不定)
  • 開齋節(視情況而定)
  • 印度人抵達日(五月30 )
  • 聖體節(六月11 )
  • 勞動節(六月19 )
  • 解放日(八月1 )
  • 獨立紀念日(八月31 )
  • 共和國日(九月24 )
  • 排燈節(日期不定)
  • 聖誕節 (十二月25)
  • 節禮日(12月26 )

嘉年華星期一和星期二,許多商家也會關門歇業,儘管這兩天並非官方公共假日。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規定,除了警察、監獄和消防局的員工外,國家員工都有權享有帶薪公共假日。當國家員工需要在公眾假期工作時,他們有權獲得額外的 休假報酬。 在私營機構中,有薪假期由雇主自行決定。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假期天數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資料,對大多數勞工而言,休假並非法律規定的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員工福利之一。不過,州政府員工有權享有一些帶薪假期。

在私營部門,集體談判協議可能會決定員工可獲得的帶薪假期。如果沒有集體談判協議,則由雇主決定員工的休假時間。無論是公營或私營機構,員工在受雇地點工作滿一年後,即可開始累積帶薪休假日。

千里達及托巴哥病假

國際勞工組織報告指出,根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病假勞工法,國家員工的病假是強制性的 - 一般為每年14 天的帶薪病假。在私營機構中,員工的帶薪病假由雇主決定。許多私人雇主也會根據公司的病假政策提供14 天。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產假/陪產假

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產假是1998 《產婦保護法》(MPA) 下的一項法定權利。根據 MPA,公私營機構的員工均可享有十三週的產假 - 預產期前六週及預產期後七週。即使在死產或死亡的情況下,員工也有權享有全額假期。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在這十三週內,員工有權獲得一個月的工資和兩個月的半薪。之後,保證她有權回來工作。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公司休假政策也允許員工請假接受產前照護。與休假一樣,員工必須為其員工服務至少一年才能獲得這些福利。

陪產假並非強制性的,但有些雇主會提供。例如,男教師可以在孩子出生前後休四天陪產假。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健康保險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國家保險局 (NIBTT) 負責管理健康保險福利。 如果員工支付國家保險制度的費用,就可以獲得福利。每週收入為200 美元或以上的員工必須註冊並繳納保費,而收入較低的員工也可選擇參加。雇主也會按比例供款。

根據《國家保險和培訓法案》(NIBTT),疾病津貼用於補償因病無法工作的人。這些款項最多可支付52週。工傷賠償金用於補償因個人傷害而無法工作的員工。它們具有以下幾個顯著優勢:

  • 受傷給付:在受傷後康復期間,給付長達52 週。
  • 殘障補助金:如果個人變成殘障,可按月或一次付清。
  • 醫療費用:此人可以獲得現金付款,用於支付醫療費用。
  • 死亡撫卹金:這是在被保險人過世後向其家屬支付的月度款項。

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居民和非居民均可免費享有公共醫療服務。然而,公共設施經常會遇到設備和藥物短缺,以及等候時間過長的問題。私立設施提供優質的照護,但費用也很高,因此外籍人士佔私立設施病人的大多數。

千里達及托巴哥補充福利

根據國家工業福利和培訓法案 (NIBTT),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居民還可以獲得其他福利,包括退休福利和喪葬福利。

  • 退休金:已向國民保險制度繳納750款項的居民,如果在60至65歲之間退休,則有資格領取退休金。無論是否退休,他們在65歲時自動獲得資格。退休金金額取決於繳款金額。
  • 退休補助金:或者,如果居民向國家保險系統繳納的繳款少於750筆,則可以一次領取一筆退休補助金。最低資助金額為 $ 3 , 000 。
  • 喪葬補助:喪葬補助涵蓋喪葬費用。居民如果在去世時已向國家保險系統繳納了至少25筆款項,或者正在領取工傷賠償金,則有資格在去世後領取喪葬補助金。

獎金

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生產和效率獎金被視為收入。因此,它們必須出現在員工的薪資單上,並與工資一起呈報給稅務官員和 NIBTT。

千里達及托巴哥的終止/遣散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的資料,在特立尼達和多巴哥(Trinidad and Tobago)並沒有正式的法律規範一般結束聘用。 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合約,雇主或員工都可以終止合約。但是,通常需要一個通知期間,通常為一個月。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商業法律允許裁員,或因為裁員而對員工進行結束聘用。 在裁員的情況下,員工有權獲得報酬。 根據《裁員與遣散福利法》,員工每服務一年必須獲得兩週的薪資。為雇主工作五年或以上的員工,前四年每年可獲得兩週的薪資,第五年及以後每年可獲得三週的薪資。

當裁員涉及五名或以上員工,僱主必須提供書面解釋,說明為何結束聘用。 他們也必須提供通知,通常是45 天。

不過,這項法令也有許多豁免項目。它不適用於在受僱地點工作未滿一年的員工,也不適用於臨時工、季節性工或定期合約工。

在千里達和多巴哥繳稅

自2021 起,居民的首筆收入 $84,000 無需繳稅。之後,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所得稅稅率為25% ,應課稅收入的前一百萬美元,以及超過一百萬美元的任何收入,30% 。但是,公司必須從員工薪資中扣繳薪資稅

公司稅率一般為應課稅利潤的30% ,但部分銀行和石化公司的公司稅率為35% 。此外,商業稅的稅率為0 。6% 。企業必須繳納公司稅或商業稅,以較高者為準。

為什麼選擇 G-P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全球化應該是簡單直觀的。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勞工法對於外國人而言可能很混亂,但G-P 可以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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