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僱用人才,需要掌握複雜的工作簽證要求。本指南專為雇主而設計,清楚概述您的公司必須管理的簽證類型和應徵程序。 瞭解這些步驟,對於確保全球頂尖人才不會因延誤而付出高昂代價,並確保完全符合法規要求至關重要。

對於尋求贊助加拿大工作簽證的企業,G-P 可協助處理特定的工作簽證和許可證。如需更多全球流通性協助,包括調動搬遷清單以及全面的簽證和移民指南、 G-P Gia可涵蓋員工轉職的每個細節。 

加拿大工作簽證的類型

大多數希望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的人都需要加拿大工作許可證和完整的工作簽證。加拿大提供多種類型的工作簽證 (工作許可證),每種簽證都有特定的資格標準、應徵程序和合規要求。 主要類別有

1.雇主特定工作許可(封閉式工作許可):

- 這些許可證限制外籍勞工在特定的期間內,只能從事特定的雇主、工作和地點。
- 大多數要求進行正面的勞工市場影響評估 (LMIA),以證明雇用國際化工人不會對加拿大勞工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 雇 主 必 須 提 供 詳 細 的 工 作 機 會 , 並 符 合 薪 資 、 招 募 和 合 規 標 準 。 例如:臨時外國勞工計劃 (TFWP)、全球人才流(針對高需求的技術職務),以及其他由雇主驅動的人才流。

2.開放式工作許可:

這些許可證允許持有人在加拿大為任何符合資格的加拿大工作雇主工作,但也有一些例外。開放工作許可證不需要 LMIA。省級資格僅限於特定群體,例如某些技術勞工或國際化學生的配偶或同居伴侶,以及加拿大畢業後工作許可計畫 (PGWP) 下的國際化畢業生。 加拿大國際體驗 (IEC) 計劃的參加者也符合資格。

3.專業工作許可及免LMIA工作許可:

- 國際流動計劃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IMP):允許加拿大雇主聘僱國際化的人才,而無需 LMIA,只要該僱用能為加拿大帶來顯著的經濟、社會或文化利益,或為國際化協議所涵蓋,例如公司內部調職和互惠青年交換計劃。
- 有些省份有自己的技術勞工分流制度,可取得工作許可證和永久居留權。
- 試點計畫:例如育空社區試點計畫(Yukon Community Pilot),為育空社區內的多個雇主提供地點限制的開放工作許可證。

4.加拿大畢業後工作許可計畫 (PGWP):

- 適用於指定加拿大教育機構的國際化畢業生。
- 提供長達三年的開放式工作許可證,視學習課程的長短而定。

5.加拿大國際體驗中心(IEC): 

- 開放式工作許可證選項提供在加拿大各地為不同公司工作的彈性。
- 適用於夥伴國的青少年 (通常年齡為18-35)。
- 包括工作假期 (open permit)、年輕專業人士 (雇主特定) 和國際化合作 (雇主特定) 類別。

6.其他臨時和永久途徑: 

- 臨時工作許可證對於尋求就業機會的外國人而言至關重要。
- 臨時居民簽證 (TRV):允許為臨時目的(工作、學習、訪問)入境,但本身並不授予工作授權 - 需要額外的工作許可證。永久居民途徑:例如 Express Entry、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s 和 Atlantic Immigration Program(大西洋移民計畫),這些計畫可能會將初始工作許可證作為程序的一部分。
- 這些途徑通常需要與加拿大雇主合作以取得有效的身份。

獲得加拿大工作簽證的要求

您團隊中的大多數外籍員工會先通過加拿大臨時工作許可證程序。1 或更多年後,他們可能有資格透過線上 Express Entry 系統申請永久工作許可證。3 永久工作許可類別下的技術工人移民計劃包括聯邦技術工人、聯邦技工和加拿大經驗類。 每種申請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所有 Express Entry 申請的第一步通常都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 護照或旅行文件
- 教育證書評估報告
- 語言測驗結果
- 來自加拿大雇主的書面工作機會(如適用
- 工作經驗證明
- 省提名(若專業人士擁有省提名)
- 警察證書
- 資金證明

如果應徵者被邀請申請,還需要一套額外的文件,包括資金證明、出生證明等。

聯邦技術工人計劃採用一種稱為綜合排名系統 (CRS) 的積分制系統。專業人士根據英語或法語語言技能、教育程度、經驗、年齡、適應能力和已安排的工作獲得積分。自 3 月25 、 2025起,綜合排名系統 (CRS) 不再為安排好的就業(工作機會)加分。雖然工作機會對某些省提名計劃和其他途徑仍然有用,但它們不會提高快速通道的 CRS 分數。他們需要獲得100中的67或更高才能符合資格。

應徵流程

申請加拿大工作許可證的基本步驟包括

- 申請勞工市場意見:在申請臨時工作簽證之前,雇主需要取得勞工市場意見書的資格。您必須符合所有加拿大移民要求才能進行此步驟。您必須為專業人員完成此步驟。
- 取得臨時工作機會:雇主必須將正面的 LMIA 副本寄給候選人,並附上詳細的工作機會信函。 這封信是一封正式的勞動契約,內容包括工作職稱、描述、薪水等重要資訊。
- 申請工作許可:考生可在取得工作機會書和 LMIA 證實後,申請臨時工作許可。 這可能包括與簽證官會面,由簽證官判斷該工作是否會對加拿大公民的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如果此人符合該職位的資格,就可以獲得加拿大工作許可證。
- 取得工作許可證:持臨時工作許可證在加拿大工作後,個人可能有資格根據其工作分類和語言能力申請永久居留。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如果外籍勞工想要將家人遷移到加拿大,如果員工是加拿大的新移民,配偶或受供養的子女通常可以包括在工作許可應徵內。 外國公民的配偶通常會獲得開放工作許可證,允許他們在加拿大找工作。祖父母等家庭成員需為永久居民,並由加拿大公民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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