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陶宛發展業務最重要的環節之一是招募和僱用全球人才,以幫助公司在新市場取得成功。 無論您自己在立陶宛僱用員工還是利用像G-P這樣的名義雇主 (EOR)),公司都必須遵守該國的僱傭法以遵守法規;合規。

在立陶宛招聘

除了熟悉立陶宛文化和商業禮儀之外,您還應該花點時間考慮招募流程的後勤安排。 要觸及最有才華的員工,你需要利用最佳的招募管道。

大多數公司會選擇以下策略之一來從立陶宛獲取人才:

  • 透過州勞工交流辦公室進行招募
  • 與私人徵才公司合作
  • 透過人脈和推薦進行招募和錄用
  • 在招聘網站和求職板上刊登公開職位廣告

使用其中一種或多種選項的組合,可能會花費大量時間和資源。因此,許多國際公司選擇與全球雇主合作簡化流程。

立陶宛反歧視的法律

你也應該在開始招募過程中考慮你的法律義務。立陶宛法律要求雇主在職場實施平等待遇。員工因多項特徵受到歧視保護,包括以下幾項:

  • 族裔
  • 國籍
  • 性別
  • 性取向
  • 社會地位
  • 出身
  • 宗教
  • 信念、信念或觀點
  • 年齡
  • 殘疾
  • 婚姻及家庭狀況
  • 政治或公共組織成員

為了遵循法規;合乎法規,避免在面試和與潛在員工的會面中詢問有關這些特徵的問題。 在與候選人接觸的過程中,可能會在非正式談話中出現一些相關主題,但在招募過程中不能考慮這些話題。

如何在立陶宛招募員工

立陶宛就業合規法律允許多種類型的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和無限期合約。 固定期限合約不得超過2年,或在特定情況下不得超過5年。 其他合約類型包括兼職、遠距工作及服務供應。

無論你選擇哪種合同,都必須用立陶宛語或雙語書寫,並且要詳細列明從福利到終止條件的所有內容。僱傭合約和要約函都需要有以歐元而非其他貨幣列出的福利;補償金金額。

您也可以選擇在立陶宛僱用員工。 你必須在僱傭合約中規定這個時間段,而且不能超過3月。立陶宛允許18 下的個人有試用期,當僱主透過競爭或選舉僱用某人擔任某個職位時,以及當僱主之間透過協議調動僱用某人時。

立陶宛就業法律

根據立陶宛的勞動法,僱員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然而,有些行業 - 例如托兒、醫療保健、專業通訊服務等 - 可能需要員工工作更長的時間。員工可以加班,但每個7 工作日不得超過48 小時。

立陶宛沒有太多集體談判協定 (CBA) 或工會,但您仍應檢查您的行業或員工是否會受到集體談判協定的保障。

在立陶宛上機

在了解如何在立陶宛招募員工之後,你需要幫助他們入職並讓他們感到舒適。 我們建議在每位員工入職第一天就與他們一起審核僱傭合同,以確保他們同意所有條款。 你也可以在員工入職的第一週或第一個月提供培訓,幫助他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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