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招聘和僱用合規法律與其歷史傳承直接相關。前身為英國殖民地,目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SAR)。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為特別行政區,香港有自己的招聘和僱傭法律來保護工人和雇主。

在香港招聘

在香港進行招聘,您有2 兩種主要選擇:自己處理或與招聘公司合作。您可以透過互動就業服務向勞工處 (LD) 發佈職位空缺。如果您想聘請畢業見習生或殘障人士,也可以向僱員再培訓局 (ERB) 刊登廣告。如果您與僱傭公司合作,請確定他們有執照進行工作,並能提供您想要的結果。

公司應該考慮如何篩選潛在的員工,以符合您所需的技能。你也可以查看他們過去的就業記錄,要求他們提供作品集,或設立試用期,以確保他們能夠勝任所需的工作。

設計面試問題時,確保能夠了解應徵者的資歷和個性。 為您以香港為基地的企業僱用員工,意味著選擇您可以每天一起工作的人。確保你對新員工的技能和資格,以及他們與你的團隊的契合度充滿信心。

香港禁止歧視的法律

由於香港人口在種族、性別和年齡方面存在多樣性,香港的招聘做法應該消除歧視性做法。 基於以下原因的歧視是違法的:

  • 性別
  • 年齡
  • 婚姻狀況
  • 懷孕
  • 母乳餵養
  • 殘疾
  • 家庭狀況
  • 性取向
  • 種族或民族
  • 宗教

勞工部有關於如何防止各種歧視形式的指引。這些指引包括以下內容:

  • 在招聘中使用一致的甄選材料。
  • 確保機會平等,並根據技能、經驗及履行工作的能力甄選候選人。
  • 訓練能處理申請與面試的員工,避免出現歧視性問題或議題。
  • 請勿在廣告材料中列出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種族、宗教信仰或語言要求(除非因工作性質而有合理理由)作為雇用資格。
  • 避免可能導致歧視的問題。
  • 僅提出與工作要求相關的面試問題。
  • 專業地設計任何與甄選目的相關的測驗,讓該些問題明確地與工作要求有關。

如何在香港招募員工

僱傭條例》是香港與僱傭及勞工法例有關的主要法例。除了規定休息時間政策、最低工資和工作時間外,該條例還制定了招聘指南,以保持香港人手的多樣性。

香港就業法

香港在《僱傭條例》中概述了許多僱傭法律。為了遵守法規;合規,雇主應確保其符合法律要求,包括休息日、工資保護、法定帶薪假期、年假、病假和遣散費支付。

雇主需要製定書面或口頭的僱傭合同,但最佳做法是簽訂一份明確概述所有基本僱用條款的書面僱傭合約。 許多法定福利和規定適用於每週工作至少18 小時,且工作時間至少達4 週(「連續性合約」)的員工。

例如,連續性合約的員工有權每七天享有不少於1 的完整休息日。此外,此類員工在第一年享有7天有薪年假,之後每年增加1天,直到達到最多14天。

在香港入職

在正式聘用員工之前,您需要在香港設立一家子公司,才能開始招募流程。 接下來,您需要填寫所有必需表格並制定一份僱傭合約。在培訓的第一天或第一周概述您對員工的期望,並向員工提供任何政策或行為守則,這會特別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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