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的團隊招聘和招聘員工並不是容易輕視的任務。找到合適的候選者將確保您在捷克共和國的新地點運行順利並發展。但是,在捷克共和國僱用員工時,您需要遵守合規,否則您將面臨高昂的罰款或其他延誤。
您可以與 G-P 合作,而不是花大量時間學習如何在捷克共和國僱用員工。作為全球名義雇主 (EOR),我們將使用我們現有的子公司僱用員工,並指派他們為您工作。我們的專家了解所有捷克共和國僱傭合規法,並將確保您遵守合規,以便您可以在沒有額外的麻煩地經營您的公司。
在捷克共和國招聘
捷克共和國的許多專業人士已經在著名的跨國公司尋找工作。如果您剛剛在該國建立一個地點,在您的網站上發布職位可能會吸引應徵者。
捷克反歧視法律
這個國家有許多與員工平等待遇有關的法律,包括保護免受直接和間接歧視的保護。直接歧視是指您所採取的行動直接導致對人的偏好或排斥,並導致損害他們的平等機會和待遇。
間接歧視意味著有一個特定的措施,實踐或應用標準是中立的,但是實踐的應用會導致某些工人群部分排除。勞動法》禁止這兩種行為,其根據是:
- 民族
- 性別
- 語言
- 宗教
- 政治觀點
- 工會會員
- 族裔或社會起源
- 健康資訊
- 婚姻或家庭狀態
- 年齡
公司還要求在薪水、金錢福利、專業培訓和晉升機會方面向所有員工展示平等待遇。這項規定適用於從勞動關係開始,當您為業務**員工聘用**到**結束聘用**任何僱傭關係的時候,一切都適用。
捷克僱傭法
捷克共和國最重要的僱傭合規法之一是,您必須使用當地語言的強大書面僱傭合約僱用員工。這些合約通常是無限期的,但只要不超過 3 年,您可以使用定期合同。定期合約最多可續期 2 次。
所有合約都應包括職位描述、開始日期、地點、通知期間、賠償金額、集體談判資訊以及試用期(如適用)。所有薪水和報酬金額必須以捷克克朗為單位。
聘僱後,標準工作週為每週 40 小時,通常以 8 小時輪班工作為 5 天。僱主必須分配工時間,以便員工每週有 1 不間斷休息時間為 35 小時。在某些情況下允許加班,但每週不得超過8 小時,每年不得超過150 小時。
捷克共和國入職
捷克共和國的所有公司都必須在他們開始職位後的 8 天內向當地當局註冊員工。如果您的潛在新僱員是非國民,他們需要提供護照,簽署的工作合同和工作許可證。歐盟公民不需要工作許可證,但他們仍需要在註冊國家註冊並提供授權確認。
在符合捷克共和國與入職相關的僱傭合規法之後,您可以選擇向員工介紹您的公司的最佳方式。我們建議您在他們的第一天或一周內查看勞動契約,提供工作培訓,並向其他潛在新僱員介紹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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